际华集团股民索赔案件已立案 东方通为中心展开诉讼行动
摘要:近年来,际华集团(601718)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已对其启动立案程序,随即股民索赔诉讼全面启动;与此同时,作为相关标的和典型案中案之一,东方通(300379)也因虚假披露被证监会立案,投资者针对其的索赔诉讼不断推进。本文围绕“际华集团股民索赔已立案,以东方通为中心展开诉讼行动”为主题,从四个角度进行深入阐述:第一,案件背景与法律基础;第二,诉讼程序推进及关键节点;第三,东方通案作为典型案的策略与意义;第四,股民维权面临的难点与对策。通过对信息披露违规、行政立案、民事诉讼路径、律师代理、证据采集、诉讼风险、投资者组织等诸方面的综合分析,力图为广大受损投资者及法律界提供有价值的理解与参考。文章最后结合上述四方面内容,对整体诉讼态势和投资者维权路径进行系统总结,并对未来可能的法律发展和投资者关注点作出前瞻性判断。
一、案件背景与法律依据
际华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其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重大瑕疵。根据公开报道,2025年8月8日,际华集团公告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立案。citeturn0search0 此后,股民维权律师团队迅速展开索赔准备工作,并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citeturn0search0turn0search2
在法律层面,《证券法》《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等法规,为证券投资者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提供了制度基础。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司法实践逐步确立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等作为可赔偿项目。
与此同时,东方通作为案中典型标的,其上市期间被指多年度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通自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分别在收入、利润层面存在重大虚增。citeturn0search0turn0search1turn0search0 此外,东方通实际控制人也被证监会立案,进而加剧其法律风险与投资者维权诉求。citeturn0search1
在这种背景下,际华集团案与东方通案在时间进度和诉权路径上形成叠加。以东方通为中心发起诉讼行动,一方面在程序上可借鉴前期律师经验,另一方面也能让诉讼操作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意义。
二、诉讼程序的推进与关键节点
律师团队在案件启动阶段需先向有管辖权的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在际华集团案中,许峰律师团队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等待法院进一步安排。citeturn0search0 对东方通案则已多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等待法院“受理”或进入审查阶段。citeturn0search0turn0search1 这一阶段是诉讼是否能够正式启动的基础。
立案通过后,律师方需整理投资者群体名单、证券交易记录、损失计算表等基础材料,形成诉前准备材料。在东方通案中,律师已经启动征集索赔登记,投资者可在律师处登记其购买、持有、卖出时间及损失情况。citeturn0search1turn0search0turn0search0 通过前置登记,可以形成统一的证据集合,有利于后续集中起诉或合并审理。
在法院受理之后,进入答辩、举证、质证、开庭、判决阶段。律师在这一过程中须频繁参与证据交换、证人询问、专家论证、会计鉴定等工作。同时,要注意可能出现的驳回申请、管辖异议、程序异议等风险环节。
在判决阶段或调解阶段,法院可命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判决生效,可进入执行环节。此时律师还要关注被执行主体是否有资产可供执行、是否有异议执行程序、是否进入破产程序等问题。
三、以东方通案为典型策略与意义
选择东方通作为诉讼中心,有其特殊的策略价值。首先,东方通在立案时间、披露年度跨度、实控人被调查等方面已具备较为成熟的案情基础,这使得诉讼风险和诉讼可操作性更高。citeturn0search1turn0search0turn0search1
其次,东方通案的数据相对公开透明,涉及虚增金额、披露年度清晰,律师和投资者更容易获取证据、开展损失测算。这在诉讼操作层面提供便利,有助于提升胜诉率。
再者,以东方通案为中心诉讼意味着其可能成为示范性判例,对后续际华集团及其他类似信息披露违规案件具有示范效应。若东方通案获胜,将形成司法指导价值,鼓励更多投资者依法维权。
从战略操作上,律师团队可以在东方通案先行尝试集体诉讼、专家证人介入、会计损失模型选择等路径,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板,然后将这些经验推广到际华集团等后续案件。
此外,东方通案若在一审或二审中形成具有标杆性的判决结果,还可能吸引更多媒体关注、舆论压力和监管层面互动,从而增强整个股民索赔诉讼的推动力。
四、股民维权挑战与应对对策
在权益救济过程中,投资者群体维权仍面临不少挑战。首先是证据获取困难。上市公司内部账簿、会计核算明细、子公司亏损明细通常不在公开披露范围内,律师与投资者难以获得有效原始资料。
其次,投资者间意见分歧、诉讼成本承担、案件组合、时效管理等问题,会影响集体行动的统一推进。部分投资者可能因成本或对诉讼结果不确定而放弃维权。
第三,一旦被告进入重整、破产或清算程序,索赔权利可能受制于债权人优先权、清算顺序、资产划分等复杂法律安排,使投资者实际可得赔付不确定。

对此,应对策略包括:一是加强律师团队与财务、会计专家的合作,利用法定程序申请调取证据、公告质证、委托鉴定等方式。二是推动投资者联合、集中委托代理,以降低单个投资者的诉讼成本和风险。三是选择有资产、信誉较好的被告作为主要诉讼对象,对可能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应提前做好风险识别和筹划。四是积极利用媒体监督和舆论影响,争取公众关注和监管介入,从而给被告以合规压力。
雷火总结:
整体来看,际华集团股民索赔案件已进入立案阶段,而东方通作为典型标的,其诉讼行动在程序推进、策略选择、经验复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案件背景与法律依据、诉讼程序节点、以东方通案为中心的策略设计、以及股民维权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四方面的系统阐述,可以较为清晰地勾勒出当前股民索赔的基本路径与操作要点。
未来,随着东方通案件的推进以及判决或调解结果的落地,其判例价值有望成为其他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股民索赔的参照。对投资者而言,理性维权、联合行动、证据准备与法律策略紧密配合,是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关键路径。